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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行监督科
宣传贯彻执行水上安全监督、船舶防污染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意见;负责全市通航水域内船舶航行、停泊秩序、通航环境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交通管制和水上安全检查工作,负责全市渡口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海事所(点)的布局和船舶进出港的签证管理;负责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审核和航行通告、航行警告的发布工作;负责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船舶运输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危险货物申报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负责船舶防污染的监督管理,并负责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指挥和协调辖区内船舶遇险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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