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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政工科
02.办公室
03.财务审计科
04.安全机务信息科
05.工程管理科
06.征收稽查科
07.收费道路科
08.养护计划科
09.路政管理业务科
10.法规督查科
11.监察科
检查监察对象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情况和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纪的现象;检查监察对象贯彻实施公路处颁发的与监察业务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的行为;受理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检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认真调查研究,协助处长对检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教育;根据处长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有关精神,制定、颁发检察工作的制度、规定和决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检察对象,依法履行职权。
联系电话:281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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